第十七条 学费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收取(各专业均按学分收取学费,三年总计135学分,每学分收费请参考学校招生网页)。
第十八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、专业介绍、奖助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见学校招生网页和《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招生简章》。
第十九条 学校设有两个校区,分别为北校区和南校区,北校区地址:广西柳州市柳北区君武路170号;南校区地址:广西柳州市柳北区柳长路326号;邮政编码均为:545004;咨询电话:0772-2725666 2725729 2725035(兼传真) 2726333。电子邮箱:lzszzsb@163.com。学校网址:http://www.gxlztc.net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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