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鞍山师范学院获悉,该校已经公布了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。为了方便考生和家长及时了解2016年鞍山师范学院艺术类招生相关政策,现将招生简章公布如下:
我校艺术类专业具有悠久的历史,音乐学(师范)、美术学(师范)专业始建于1958年,50多年来为社会培养了大批优秀的艺术人才。至今已发展成音乐学院、美术学院,年招生人数为400人,在校艺术生近1700人。
一、招生范围及类别
美术类(本科)招生范围:辽宁、河南、河北、湖南、湖北、浙江、山东等七个省;
书法类(本科)招生范围:辽宁、河南、湖南、山东等四个省招生;
音乐类(本科)招生范围:辽宁、黑龙江、河南、河北、湖南、浙江、山东等七个省;
美术类(高职专科)只在辽宁省内招生。
除辽宁省艺术文理兼招外,其余省份只招收艺术文科考生。
二、招生专业、人数及学制
(一)美术类(本科)专业共招生180人,其中:
美术学(师范)专业25人; 摄影专业20人;
环境设计专业50人;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45人;
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20人; 产品设计专业20人 。
(二)书法类(本科)专业共招生30人,其中:
书法学(师范)专业15人;书法学专业15人。
(三)音乐类(本科)专业共招生95人,其中:
音乐学(师范)专业20人,音乐表演专业75人
以上各专业均为全日制本科,学制四年。招生人数以各省招办公布的为准。
(四)美术类(高职专科)专业共招生 人,其中:
艺术设计专业40人; 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30人;
人物形象设计专业20人;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30人。
以上各专业均为全日制专科,学制三年。招生人数以各省招办公布的为准。
三、艺术专业成绩认定
(一)美术类专业成绩:考生必须通过本省美术类专业统考,我校录取时使用各省的统考专业成绩。
(二)书法类专业成绩:
1、辽宁、山东两省考生必须参加鞍山师范学院书法类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证,我校录取时使用校考专业成绩。
2、河南、湖南两省考生必须通过本省书法专业统考,我校录取时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。
(三)音乐类专业成绩:
1、辽宁省音乐类专业考生必须通过省专业统考,我校录取时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,具体如下:
专业名称 |
对应的省统考专业及专业方向 |
|
统考专业 |
专业方向(或专门化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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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乐学(师范) |
音乐学 |
音乐教育方向[流行(钢琴),美声钢琴,民声钢琴] |
音乐表演 |
音乐表演 |
|
2、黑龙江、河南、河北、湖南、浙江等五个省考生必须通过本省音乐表演类专业统考,我校录取时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。
3、山东省考生必须参加鞍山师范学院音乐类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证,我校录取时使用校考专业成绩。
(以上各专业录取办法均以各省招办公布为准)。
五、录取原则:
报考我校的辽宁省书法类专业考生、山东省音乐类及书法类专业考生,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,并且成绩合格;其他专业须参加省级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;
(一)、录取时接收档案原则:按各省招生办规定的投档原则接收档案。
(二)、录取时专业分配原则:
1、辽宁美术类:针对平行志愿已投档的考生,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序,再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情况,进行专业分配。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,艺术(文)考生依次按专业课成绩、语文单科成绩、外语单科成绩、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,艺术(理)考生依次按专业课成绩、数学单科成绩、外语单科成绩、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。
综合成绩=文化课成绩(含高考加分)/2+专业课成绩(统考)
2、辽宁音乐类、辽宁书法类、山东美术类、山东音乐类、山东书法类:
针对已投档考生,依据“分数优先、遵循考生志愿、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分”的原则,按考生专业成绩排序,再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情况,进行专业分配。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,艺术(文)考生依次按文化课成绩(含高考加分)、语文单科成绩、外语单科成绩、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,艺术(理)考生依次按文化课成绩(含高考加分)、数学单科成绩、外语单科成绩、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。
3、河南、河北、湖南、湖北、黑龙江、浙江六省的录取原则请查阅我校2016年招生章程。
招生咨询电话:0412-2961701
音乐学院咨询电话:0412-2960019
美术学院咨询电话:0412-2960125
高职专科咨询电话:0412-84320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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