坚持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,人人有责”的方针,认真落实《株洲长鸿实验学校安全管理措施》,加强安全工作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,完善安全管理机制,健全安全管理制度,强化安全管理措施,实施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,创安全文明校园。
工作目标
抓实安全教育,搞好安全防范,实施责任追究,确保校园平安。
工作措施
1、加强领导,成立专门领导小组。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;分管政教的副校长为学校直接责任人;学生处主任为周边环境治理、学生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人;各处室主任为各部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;年级组长为年级责任人;班主任为各班的直接责任人;分管后勤的领导是学校食堂、豆奶等饮食卫生的直接责任人;医务室负责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;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、反馈信息。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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